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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

2023-01-11宁波行政诉讼律师

 王晓芳,宁波行政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是诉讼活动的依据,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事实证据也是证明的唯一手段,所以刑事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具有重大作用。那么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是什么下面为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证据规则的概念

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证据制度中,控辩双方收集和出示证据,法庭采纳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的重要准则。

二、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

1、是有利于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查明案件事实;

2、是有利于保护人权,实现司法公正;

3、是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高效、有序运作,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三、刑事证据规则的分类

1、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

2、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关联性规则,是指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体现了关联性规则,最高院《解释》第136条第1款,《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32条第一款,第6条、第23条、第24条、第27条、第29条都对关联性规则作了相应规定。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非法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2010年6月发布的《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方面,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另一方面,明确了非法取得的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排除程序。

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我国刑诉法第43条,最高院《解释》第61条和最高检《规则》第265条,以及《排除非法证据规定》都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取得的审判前供述及其具体程序。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二是言词传闻证据。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

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该规则有所体现。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

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

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最高院的解释第53条第1、2款和《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都体现了最佳证据规则的精神。

以上就是刑事证据规则的意义,在刑事案件中了解刑事证据规则是必要的,运用刑事证据规则可以更好的查明事实真相,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证据是案件判定的事实依据,运用规则能更好的调查收集证据,将不法之人绳之以法。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

由于现在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导致现在的许多不法人士利用婚姻进行诈骗,有好多的人现在的经历了婚姻诈骗,因此也有许多人要了解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是什么,包含哪些证据。故此接下来由为你详细介绍婚姻诈骗的间接证据。

一、婚姻诈骗罪构成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刑法条文方面

从本身的规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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